竞争店竞争策略如何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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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7 15:48: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855人参与
  • 经营范围:服装
  • 门店数量:787家
  • 单店投资额: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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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竞争策略的基本构想

    (1)现代零售业是无法去掉竞争对策的时代,因为:

    ●由于传统的补充机能型市场分配,已变成为以顾客志向而努力的市场。

    ●由复合型竞争争夺顾客,转变成以长期眼光思考的竞争对策形态。

    (2)与竞争对手的力量相比较,随强、弱的不同,其对策亦有所变化。

    2.竞争力原理

    (1)3:1的攻击原理:在对手的地盘攻击对方要能获得必胜,则需要对手的3倍力量。

    (2)4:10的守备原理:当对手攻来时,若本店的守备力量未达到对方力量的40%时,即无法竞争(应回避争夺)。

    (3)10:8的利益原理:当在同一市场两者共存的场合,优先店应将对手第二店力量抑制在本店的80%以下,否则无法产生利益。

    (4)2:10的安全原理:当在同一市场有多数竞争对手的场合,如果本店的力量在优先店的20%以下时,竞争者势必饶恕本店。

    (5)8:10的心理用处原理:双方当事者时常会产生心理上的用处,凭直觉想要做或一股莫名的自信心。此时,若下位者的力量对上位者的影响力在80%以下时,即不具影响力。上位者若依心理用处形成对策时,会成为负的作用o

    3.占有率的原则

    (1)在竞争市场达到了74%以上的占有率时,一律是安全的。

    (2)有两者以上的竞争对手存在时,先确保42%的占有率者,对以后的市场有压倒性的胜利。

    (3)平常优先店与第二店以下应该有很大的差距。若大家都差不多时,而优先店占有率未达到26%时,优先店几乎不会产出和益。

    因此,26%系优先店将要得到利益的较低占有率。同样,在市场内争执第二和第三的时候,达到26%后才有力量与优先店争夺。

    (4)在竞争市场中,自己的占有率达到11%以上时,自己的存在才能影响市场全体。

    (5)在竞争市场中,竞争者会承认其价值是占有率达到7%以上者。在7%以下者,即等于未见竞争者的角色,无竞争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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