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无店铺销售方式兴起和发展的四点因素

更多
2011-07-11 16:40: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919人参与
  • 经营范围:服装
  • 门店数量:787家
  • 单店投资额:10~20
企业已备案
企业已认证
成交领红包

   无店铺销售是指生产商和经销商不门店,而是邮购、互联网等途径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方式,是继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后的又一新式的零售业态。

    无店铺销售的风潮源自于美国,在1871年,美国的蒙哥马利伍德( Montgomery Ward)百货公司便开始采用通信销售方式。1886年,施乐伯( Sears)随后跟进,带动了当时美国的邮购风潮,使得美国人民得以享受到在家购物的方便与乐趣,还有平价供应的商品。但由于受当时消费习惯的影响,消费者更合格购买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商品,加之先付款再寄货的信用和监督制度尚未建立,以致产生许多货品拖欠、丢失的情况,甚至出现了骗财的问题。因此,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种销售方式才有比较显著的发展。促使无店铺销售方式的兴起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优先,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产生,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消费者可以不再受空间限制,在家便可以享受到远程购物和跨国购物的便利。网上购物不仅越来越被广泛地接受,而且成了一种时尚潮流,正在改革着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也使无店铺销售成为系统的、较为完善的现代化销售方式。

    第二,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改变。在现代社会里,随着职业妇女的增加,提高了她们可支配的家庭实现目标,却使她们可支配的时间相对减少。所以,她们更重视购物的便利性,逐渐对在家购物产生了兴趣与需要。再有,伴随着实现目标的增加和生活水准的提高,人们的休闲意识也随之抬头,有些人希望花更多的时间从事休闲活动,而在家购物便解决了这些人懒得外出或没有时间外出购物的问题。同时,随着教育的普及和资讯的发达,以及消费者创立意识的增强,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的增强,于是更乐于接受新的销售方式。

    第三,配套法律体系的完善,扶持了消费者的权利。鉴于消费者在无店铺销售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许多便专门制定无店铺销售的法规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2005年3月14日,英国贸工部发布了《2005年消费者保护(远程销售)规章(修订)》,使消费者在购买之前有权得到货物和服务的清晰信息,防止信用卡欺诈的行为;2002年1月,德国将上门销售、远程销售及电子购物等新兴营销方式纳入民法典,开创了大陆法系用法典形式规定无店铺销售业的先河。这些相关法律法规均凸现了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立法核心,这不但从主动角度增强了消费者无店铺平台消费的信心,也从被动角度规范了销售商的行为,促使其积极维护自身的经营信用。

    第四,相关服务的发展。无店铺销售业规模的扩大和营销手段的扩展与其配套物流业的发展密不可分。一些小型无店铺销售企业与第三方专业物流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类型的物流增长服务,例如立刻送货服务、隔夜送货服务、约定时间送货服务、24小时送货服务、礼品送货服务等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物流增长服务。一些大型无店铺销售企业则创立和扩建自己专属的专业物流公司,做到“专货专送”,以适应无店铺销售业中出现的多品种和小批量的销售特点,极大提高了物品流转的速度,降低了货品的库存量。

    无店铺销售方式的兴起与发展,将对零售业产生巨大影响,它避免了中间环节过多,容易导致渠道冲突的问题;减少了厂商和中间商为保持销售的正常进行,不得不投入大量资金开设店铺、装修设计、广告促销、招聘人员、提高/增加存货,从而导致经营成本大大提升等缺陷;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方式和货款的支付方式等等,所以被誉为“零售业的第四次革新”。

更多
标签:
明兄制衣
  • 916 关注服饰
  • 11750 咨询服饰

注册会员-关注品牌-线下推荐-深层交流-确定成交 找项目就是这么高效

注  册
微信客服
微信扫一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